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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教师教育院关于开展2026年温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6年03月27日 浏览数: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关于开展2026年

温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优秀案例

评选活动的通知

 

温州市教育局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研训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了进一步总结提炼我市教师教育典型经验,转化教师教育工作成果,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温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案例类型

(一)中小学教师培训典型案例

1.参评对象

温州市教育局各直属单位人员、各县(市、区)教育局研训部门人员

2.案例内容

主要是近3年中小学教师培训中提炼的先进经验,针对新时代教师培训的新要求、新挑战、新问题,聚焦推进培训数字化转型、精准化实施、分层分类推进、培训模式创新、质量监管探索、教师培训体系建设和教师培训制度完善等方面的创新做法或解决方案。

3.结构框架

以案例概要、背景分析、主要举措、实施成效、总结反思等为结构框架来提炼与编撰。

(二)校本研修案例

    1.参评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各县(市、区)教育局研训部门人员

2.案例内容

包括区域层面校本研修案例、学校校本研修案例、教研组研修案例、教师个人研修案例。

3.结构框架

以研修背景、研修目标、研修内容(含思路设计与实施过程)、成效与反思为结构框架来提炼与编撰。

三、撰写要求

(一)案例应有独立标题,做到主题突出,内容真实聚焦、有事例描述、有实招支撑,有数据证实,有绩效证明,具有可复制、可推广价值,中小学教师培训典型案例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校本研修案例字数控制在5000以内

每篇案例作者限1-2人,案例中图片不超过5张。推荐的作品要求未在市级及其以上相关部门获奖或发表,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正文内不署学校与执笔教师姓名,文责自负。

四、推荐名额

 

 

市直

 

鹿城

 

龙湾

 

瓯海

 

洞头

 

乐清

 

瑞安

 

永嘉

 

文成

 

平阳

 

泰顺

 

苍南

 

龙港

中小学教师培训典型案例

每直属单位1篇

6

6

6

3

6

6

6

3

6

3

6

3

校本研修案例

每直属学校1-5篇

10

10

10

8

10

10

10

8

10

8

10

8

五、组织工作

温州市教育局各直属单位和直属学校选送的案例,由温州市教师教育院先组织评审,择优报送参加市级评审

各县(市、区)教育局研训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宣传,并自行组织区域内案例评选,严把质量关,择优报送参加市级评审。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评出优秀案例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

、报送材料

温州市教育局各直属单位和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58日前在好学温州云平台报送案例;各县(市、区)教育局研训部门65日前,在好学温州云平台报送案例。具体报送方式另行通知。

七、其他

中小学教师培训典型案例事项联系人:郑明义老师,电话13868681105

校本研修案例事项联系人:

各县(市、区)教育局研训部门单芬芬老师,电话88135616

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陈舒宇老师,电话88132972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

                                  2026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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