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教师教育院关于开展2025年
温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师培训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了进一步总结提炼2025年我市教师教育典型经验,转化教师教育工作成果,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温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教师培训机构人员;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
二、案例类型
(一)校本研修案例
区域层面校本研修案例、学校校本研修案例、教研组研修案例、教师个人研修案例。
(二)教师教育数字化应用案例
教师个人应用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手段解决教育教学实践问题或提升数字化创新能力的案例、教师培训者应用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手段优化研修活动或提升教师数字素养的案例。
三、案例要求
1.区域、学校层面的校本研修案例要以研修文化与研修保障、研修课程与研修模式、教研组建设与区域辐射、研修成果与典型经验等为结构框架来提炼与编撰;教研组、个人层面的校本研修案例要以研修课程设计(研修背景、研修目标、研修内容)、研修实施过程、研修效果评价、研修反思等为结构框架来提炼与编撰。教师教育数字化应用案例应包含问题提出、解决策略、实践成效、案例创新等四方面的内容。
2.案例应有独立标题,做到主题突出,内容真实聚焦、有事例描述、有实招支撑,有数据证实,有绩效证明,具有可复制、可推广价值,字数控制在3500字左右。
3.每篇案例作者限1-2人,案例中可适当运用图表2-3张。推荐的作品要求未在市级及其以上相关部门获奖或发表,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4.案例标题(三号黑体)、单位及作者姓名(四号楷体);
正文(四号宋体),行间距为固定值20磅。正文内不署学校与执笔教师姓名,文责自负。
四、推荐名额
类别
数量 区 域 |
市直 |
鹿城 |
龙湾 |
瓯海 |
洞头 |
乐清 |
瑞安 |
永嘉 |
文成 |
平阳 |
泰顺 |
苍南 |
龙港 |
校本研修案例 | 各校1-3篇 | 10 | 10 | 10 | 8 | 10 | 10 | 10 | 8 | 10 | 8 | 10 | 8 |
教师教育数字化应用案例 | 各校1-3篇 | 10 | 10 | 10 | 8 | 10 | 10 | 10 | 8 | 10 | 8 | 10 | 8 |
备注:
1. 温州市校本研修管理团队孵化研修班学员不占县(市、区)校本研修案例的推荐名额。
2. 市局直属学校选送的案例,由教师院先组织评审,再择优推荐参加全市评审。
五、组织方式
1.各县(市、区)培训部门、市局直属学校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宣传,并自行组织区域内案例评选,严把质量关,择优报送参加评审。
2.温州市教师教育院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 分别评出市级、市直教师教育优秀案例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
六、报送材料
1.市局直属学校相关负责人,在学校评选基础上,于2025
年11月20日前报送优秀案例,案例上交方式另行通知。联系人:
陈舒宇老师,电话88132972。
2.县(市、区)教师培训部门在县级评选基础上,于2025年11月20日前,通过钉钉向市教师教育院报送优秀案例推荐汇总表(按县级认定结果排序)。其中,附件1发送给单芬芬老师,联系电话88135616;附件2发送给陈李贵老师,联系电话88132960。案例上交方式另行通知。
附件:1.2025年温州市中小学教师教育优秀案例(校本研修案例)推荐汇总表
2.2025年温州市中小学教师教育优秀案例(教师教育数字化应用案例)推荐汇总表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
2025年8月19日
附件1
2025年温州市中小学教师教育优秀案例(校本研修案例)推荐汇总表
县(市、区): 填报人及联系方式:
序 号 | 案例名称 | 作者姓名 (注明执笔人,共2人内) | 作者单位 | 推荐排名 | 案例类型 (区域、学校、教研组、个人) |
备注:
申报单位类别:①区(县)教研机构②普通高中③初中学校④小学⑤幼儿园⑥特殊教育
附件2
2025年温州市中小学教师教育优秀案例(教师教育数字化应用案例)推荐汇总表
县(市、区): 填报人及联系方式:
序号 | 案例名称 | 作者姓名 (注明执笔人,共2人内) | 作者单位 | 推荐排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