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温州市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推进“发现身边的科研”主题活动,增强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实证研究意识,经研究,决定举行2025年度温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微调研”报告征集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教(科)研员均可参加“微调研”报告征集评审活动。凡2025年期间开展的“微调研”活动成果且未在市级及以上单位获奖或未在《温州教育》等市、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中公开发表的均可参评。
二、要求
1.体现微调研的特征。选择小切口、典型现象、精准问题开展调研;调研设计合理、方法科学;调研过程扎实、有效;调研结果分析科学,对策建议富有创意性、可操作性。
2.聚焦新时期热点问题。结合新课改与“双减”政策背景,聚焦学习方式变革、拔尖创新人才培育、科技教育、五育融合、家校社协同育人、AI赋能教育教学、乡村教育质量提升、综合素质评价、教学质量监测等话题。
3.选择科学的调研方法。可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运用问卷调查、访谈调查、实地观察、个案分析等多种调查研究方式。
4.突出“微调研”报告要素。主要包括调研缘起、调查设计、调查结果分析与结论、对策与建议等。
5.倡导学术诚信,规范人工智能工具的使用。报告须为作者原创,严禁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若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辅助研究(如文献梳理、数据分析和文本润色等),须在报告正文的“研究方法”或文末“致谢”部分进行明确声明,说明使用环节与方式。所有作者均须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部责任。一经查实存在抄袭、剽窃或AI生成内容未声明等违规行为,将取消该作品参评资格,并视情节取消作者1-2年内参加市级论文评审的资格,同时通报至其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
三、名额分配
单位 | 市直学校 | 鹿 城 区 | 龙湾 区 | 瓯海 区 | 洞 头 区 | 乐清 市 | 瑞安 市 | 永 嘉 县 | 文 成 县 | 平 阳 县 | 泰 顺 县 | 苍 南 县 | 龙 港 市 |
名额 | 每校1-3 | 16 | 10 | 10 | 3 | 16 | 16 | 12 | 5 | 12 | 5 | 12 | 6 |
四、推荐要求
1.各县(市、区)及市直学校务必先进行择优选拔,再按名额上报平台(上报具体要求见附件2),不接受未经推荐的教师个人上报。
2.市直学校按推荐名额报送后由市教科规划办组织评审并设一、二、三等奖。评审结果前30%的推荐参加全市评审。
3.活动在“温州市教育科研管理平台”上以网络评审方式进行,网址为http://project.wzjky.com/edu/。平台开放时间为2026年1月1日00:00起至2026年1月15日24:00。
4.各县(市、区)教研部门、各市直学校于2026年1月15日前将参评成果汇总表(附件1)电子稿钉钉发至叶芬老师。
联系电话:85812163(662001)。
附件:
1.2025年度温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微调研”报告参评汇总表
2.温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微调研”报告参评报送说明
温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14日
抄送: 市教育局。
温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