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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温州市第三期领军教师高端研修班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年04月09日 浏览数:


关于举办温州市第三期领军教师高端研修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为培养一支师德高尚、学识渊博、业务精湛、无私奉献的名优教师队伍,进一步促进全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引领骨干教师特色高位发展,为第十三批省特级教师评选储备人才,经研究,决定举办温州市第三期领军教师高端研修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中学、教科研训机构和电教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已参加国培、省培、长三角”“浙派名师培养、瓯越教育人才培养等研修,也可列入本次申报推荐;已取得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者不再推荐。


(三)各县(市、区)在推荐人选过程中,要关注各类学校、各学科、城镇与农村学校、民办学校的代表性。原则上义务教育推荐比例不低于55%,并向初中段教师和农村学校教师倾斜。要适当控制校(园)长和教研员推荐比例。


二、推荐条件


(一)师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模范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曾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综合荣誉或教学荣誉,如温州市优秀教师、温州市教坛新秀等。


(二)业务精湛。具有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教学艺术精湛,教学效果显著,得到同行专家的公认。至少承担2次市级及以上教学观摩课或学术讲座。


(三)教育研究。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勇于改革和创新。至少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2篇(部)高水平的学科(德育)论文,或出版1部专著、教材;至少主持(或执笔)1个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结题,或开发1门选修课程被评为市级及以上精品课程。


曾获得过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等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在农村学校任教满20年、现仍在农村学校工作的教师,只需提供1篇论文。


(四)指导教学。热心培养、指导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名师工作站(室)工作,或承担教育行政部门、师训及教研机构布置的带徒任务,学员进步显著。


(五)重视德育。在班主任工作方面有丰富的经验,且成绩出色。对担任班主任满20年的教师要优先推荐。


(六)任教资历。聘任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3年及以上。具有高级教师职称但未被聘任至高级岗位的任教年限,不计入高级教师职称任职年限。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须具有2所及以上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得低于3年,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非中小学一线专任教师必须有5年以上教学一线任教经历。


(七)教学工作量。一线专任教师满教学工作量。学校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需兼任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且近3年的教学工作量中层管理人员不少于同校教师的二分之一,校领导不少于三分之一。


三、研修方式


(一)自我规划:学员根据个人特点,制订个人专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最大程度地实现高位发展。


(二)理论提升:通过名著研读、专家讲座、学校考察、导师指导等方式,拓宽视野,提升理论水平。


(三)研课说课:通过说课评课、研讨交流、教学诊断分析等环节,积极参与课堂变革活动,凝炼教学风格。


(四)研究提炼:通过论文撰写、课题研究、课程研发等方式,内化、物化研修过程中的所思所研所得,提高科研素养。


四、推荐名额和程序


(一)推荐名额:鹿城、瓯海、乐清、瑞安、永嘉、平阳、苍南推荐人数不超过20人,龙湾、龙港不超过15人,洞头、文成、泰顺、浙南产业集聚区不超过10人。市直学校酌情推荐。


(二)推荐程序:教师个人申报;学校推荐;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复审推荐;市教育局组织综合评价,差额确定学员名单。推荐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近五年来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从事有偿补课的教师;有违反国家规范办学要求,从事违规招生、收费的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的学校领导,经查实均实行“一票否决”。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温州市第三期领军教师高端研修班》学员申报表(电子文档及纸质材料);


(二)《温州市第三期领军教师高端研修班推荐人员汇总表》(电子文档及纸质材料,须排序);


(三)请各地各校于2021419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审核盖章,递交温州市教师教育院(市府路490号教育大楼511办公室),电子稿发至81024176@qq.com(邮箱)。联系人:温州市教育局人事处,阮秋妹,联系电话:0577-88630170;温州市教师教育院金一文,联系电话:0577-855115730577-85511580


六、经费安排


培训费由市教育局统一支付,差旅费由所在学校、单位按规定报销。


 


附件:1.温州市第三期领军教师高端研修班学员申报表


2.温州市第三期领军教师高端研修班学员汇总表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42

转发:关于举办温州市第三期领军教师高端研修班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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