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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2021年省教研课题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年03月15日 浏览数:

温教科规办〔20215



关于推荐申报2021年省教研课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科规划办公室、教研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申报2021年教研课题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市教研院将择优推荐申报2021年省教研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获得2020年度温州市各类研究课题二等奖以上,需深化研究的课题。教师小课题、职业教育方向课题除外。


2. 2021年度温州市各类立项申报课题择优选送。


二、申报要求


1.省教研课题分重点规划课题和一般立项课题两类。


2.申报重点规划课题须按照《2021年浙江省教研规划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结合学科特点与实际选题,课题名称既要体现《指南》提示的研究方向,又要体现本研究的切入点(详见附件)。


3.倡导开展区域性的教学改革探索,引导教师关注体现学科本质的教学改革实践。省里要求各地推荐的申报课题中,学科教学研究选题比例不少于60%,因此各县(市、区)、各校推荐时要关注学科教学研究课题。


4.以下情况的课题不予推荐:同一课题已向省级其他课题系列申报的;申报者已承担省级教研课题尚未结题的。同年同一申报者限报一项课题。


三、特别说明


1.2020年度获市二等奖以上的各类研究课题需深化研究的(教师小课题、职业教育课题除外),各县(市、区)、各直属学校(单位)做好这部分深化课题的组织选送工作。


1)申报者按省材料要求填报申报表,附上研究方案(见附件申报表),电子文档以研究领域类别(代码)+学科或方向+课题题目命名(word格式),由各地、各校统一上报,各地、各校同时填写好此类申报汇总表(Excel格式,备注注明获奖课题类型及等级),与申报表及研究方案一起发送至705338030@qq.com,由市规划办择优上报。


2)申报者填写好《课题申报表》必须经所在单位审批盖章(请将印章、学校负责人签名拍成照片粘贴进去);申报重点规划课题的,应在《课题申报表》封面注明研究方向的序号(见附件指南)。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330日,所有材料务必于此时间前完成报送工作。


2.2021年度温州市各类立项申报课题中择优选送的,规划办选定后另行通知市直各学校(单位)及县(市、区),按省材料要求填报好申报表,附上研究方案(电子文档同样以研究领域类别代码+学科或方向+课题题目命名,word格式),由学校、各县(市、区)统一发至705338030@qq.com


3.希望各单位、学校认真做好课题申报组织工作。申报受理期间,如需了解、咨询相关情况,请与市教科规划办联系。联系人:叶芬老师;联系电话:85812163(短号:662001);邮箱705338030@qq.com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申报2021年教研课题有关事项的通知》及相关附件


 


温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315


转发印发稿:关于推荐申报2021年省教研课题的通知.docx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申报2021年省教研课题有关事项的通知及相关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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